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株洲市天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1-22 10:16:28          来源:株洲市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瞿章鸿 | 作者:瞿章鸿          浏览量:16458

(2026年1月22日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琪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 2025 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 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一崇高使命,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本质要求,坚持“四个机关”这一目标定位,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所能紧密结合,圆满完成了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人大贡献。

会议要求,2026 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产业生态”和“人居生态”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扎实推动全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奋力书写新时代天元人大工作新篇章。

责编:瞿章鸿

一审:梁宇声

二审:易湘锋

三审: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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